異化的民俗
冥婚在當?shù)厝绱耸⑿?,年輕人雖然很少談論,但他們對此并不反感,如果有親戚朋友遭遇不幸,從情感上他們是支持冥婚的。
多位年輕人對《中國新聞周刊》表示,在他們眼中,冥婚和正常的婚姻沒有區(qū)別,雙方父母都會為兒女嚴格把關,只不過夫妻是在陰間生活而已。某位年輕女孩坦承,若她沒有結婚便意外身亡,她也愿意讓父母幫自己挑選一位般配的男孩作伴。但他們都堅決反對“買干骨”的行為,認為那只是買賣,不是婚姻。也有部分年輕人排斥冥婚。據(jù)介紹,近年來也出現(xiàn)了不少明確反對配冥婚的女孩,但她們死后毫無例外都被配了婚,“因為婚姻大事由不得她們?!壁せ槊饺苏f。
實際上,冥婚習俗本身淋漓盡致地展現(xiàn)了中國父母對兒女婚姻的決定作用,哪怕兒女已經離世,父母依然可以做主為其操辦婚姻。
2006年,當?shù)卦浻幸粚δ贻p男女相愛,但女方家長嫌男方家境差,堅決反對兩人在一起。被逼無奈下,男孩深夜騎摩托車將女孩從家中帶走,在逃跑的路上不幸出了車禍,兩人都不治身亡。男方家屬提出為兩人配冥婚,女方家一開始堅決不同意,但冥婚媒人竭力促成此事,她成功勸說男方家長將價格提高到8萬元,又說服女方家長相信若女孩無法和心愛的人配冥婚,其靈魂會變成惡靈,為家族帶來不幸,女方家長最終點頭同意。
就這樣,一對戀人在活著的時候無法在一起,卻在死后被允許結為夫妻。
冥婚現(xiàn)象并不是中國獨有,它在世界各大文明圈中都存在或者曾經存在,也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。不過,在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都是死者與活人婚配,只有在中國大陸、香港地區(qū)、新加坡等中華文化圈內,才是死者和死者婚配。
在古希臘,財產繼承權是冥婚的根源。雅典城邦中,如果男子沒有婚配便去世,便由關系最近的男性親屬代為保管財產,并為其配冥婚,女子之后所生的任何子女都算死者后代。由于女子沒有財產繼承權,只有當死者擁有男性后代時,其財產才會被交還由兒子保管。若男子死前有婚配,但只有女兒沒有兒子,其女兒即便已經嫁人,也必須立刻離婚并嫁給與父親關系最近的男性親屬,生育兒子后方才能夠取回父親的財產。在斯巴達城邦中,由于女子擁有財產繼承權,所以不存在冥婚現(xiàn)象。
在蘇丹,姓氏的延續(xù)是冥婚盛行最重要的因素。與雅典城邦一樣,家屬為死者配冥婚,女子之后所生的子女都算死者后代。若死者只有女兒沒有兒子,那么女兒就會以男性角色“娶妻”,妻子所生的男孩算死者的孫子,姓氏被保存下來。
日本是冥婚文化最特殊的國家。直到上世紀30年代之前,除了是由死者與生者結合外,日本的冥婚習俗與中國大同小異。但戰(zhàn)爭導致日本男性大量死亡,未婚死亡的年輕女子數(shù)量根本無法滿足需求,最終人們專門制作“新娘娃娃”和“新郎娃娃”,用這種身著傳統(tǒng)和服、做工精致的娃娃代替活人與死者配婚。
但以上這些國家的冥婚現(xiàn)象要么已經消亡,要么只存在于極個別地區(qū)且正在衰退。唯獨在中國,冥婚現(xiàn)象反而隨著經濟發(fā)展愈發(fā)興盛起來,并且出現(xiàn)了新的變化。
最深刻的變化是,不再只有未婚配的男女才會辦冥婚,已婚喪偶的男女現(xiàn)在也可以辦,而且需求同樣旺盛。在山西當?shù)?,女子喪夫后,有條件的基本都會改嫁,為了安撫亡夫的在天之靈,女子會主動為亡夫買“干骨”配婚。若男子喪偶,無論是否續(xù)娶,只要去世的女子仍處于適婚年齡,女方家屬就會將遺體拉走配冥婚。這樣一來,女人活著的時候其家人收過一回彩禮,死了之后還能再收一次冥婚彩禮。由此可見,一對夫妻死后未必能埋在一起。
此外,年齡也不再局限于適婚青年。按照當?shù)卣f法,孩子長到7歲便有了靈魂,于是當?shù)赜袨?0歲夭折的兒童配婚的。若孩子沒到7歲便夭折,按照當?shù)亓曀祝粌H不能埋入祖墳,連墳都不能有,只能扔到山里或者溝里。由于現(xiàn)在小孩也可以冥婚,便有人把小孩的尸體撿走謊稱已經7歲賣“干骨”。
這樣一來,冥婚市場的“需求”被最大限度地釋放,“供給”也在迅猛增長。
與此同時,人們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卻在降低。比如延續(xù)血脈原本是配冥婚的重要目的,但過繼子嗣的現(xiàn)象現(xiàn)在卻很少見。此外,無論在世界其他國家,還是在中國舊社會,配冥婚從來都不是家屬必然的選擇。比如在雅典城邦和蘇丹,如果男子死后沒有財產,那么他根本就沒有資格配冥婚,在中國舊社會配冥婚也只是有錢人家的選擇。但到了現(xiàn)在,無論家庭財力是否承擔得起,配冥婚已經成為每一個不幸家庭的必然選擇,似乎若不配冥婚,便是不負責任的父母。
雖然雙方家長都盡量避免讓商談變得和談生意一樣,但不可否認的是,價格永遠是最具決定性的因素。男方家長為此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,而女方家長也落得個“用賣姑娘的錢娶媳婦”這樣的惡名。
政府已經開始采取行動。2016年3月22日,臨汾市堯都區(qū)公安局發(fā)布通告,嚴厲打擊因冥婚引發(fā)的盜竊、侮辱尸體、尸骨、骨灰犯罪活動。不僅是盜尸,買賣尸體和介紹買賣也被列為打擊對象,相當于禁止“冥婚”。違禁者將以侮辱尸體罪論處,面臨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。
浙江師范大學教授、民俗學家陳華文認為,政府確實應該在規(guī)范市場方面發(fā)揮更大的作用,但強行禁止也會適得其反。據(jù)他介紹,在江浙部分地區(qū),由于政府推動火葬,盜尸者便偷取骨灰配冥婚?!懊恳环N習俗都會隨著社會環(huán)境的變化而變化,無法強制取消,只能慢慢引導。”陳華文對《中國新聞周刊》說。
(責任編輯:李冬梅)